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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6-10-26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间市人民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2026)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8万元
3.采购单位: 河间市人民医院
4.采购需求:生物刺激反馈仪一台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含供货、安装调试及不少于1年质保服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前置审查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交资质材料;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后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 9:00 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间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
3.方式: 现场领取 。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 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间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河间市人民医院官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间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河间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32756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河间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方式: 327562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关 联 企 业 承 诺函
致 : 采购人
我 公 司承 诺 与 采 购 人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 不 影 响 招 标 的 公 正 性 。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存在控股 、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特此承诺 。
若 采 购 人 在 本 项 目 招 标 过 程 中 , 发 现 我 单 位 存 在 与 采 购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同 时参加本项 目 投 标 , 我 公 司 将 无 条 件 地 退 出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活 动 , 并 承 担 因
此 引起 的 一 切 后 果 。
供 应 商 名称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 :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间市人民医院的生物刺激反馈仪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或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注册商标)。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生物刺激反馈仪),属于(工业)行业;生产(或制造)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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